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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学校与卓某劳动争议案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 主编:戴律师
  • 阅读量:157
  • 发布时间:2024年7月9日 19:02

以下是一个关于劳动纠纷的案例,该案例来源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的劳动争议典型案例之一:

案例名称:某学校与卓某劳动争议案

基本案情

卓某原为某中学体育老师兼武术教练。任职期间,卓某与他人发生斗殴致人轻伤,被法院认定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5个月。卓某服刑完毕后继续回某中学工作。后该学校以卓某有暴力犯罪记录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卓某遂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认定某中学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处理结果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发现工作人员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应当及时解聘。本案中卓某有暴力伤害犯罪记录,某中学有权解除与卓某的劳动合同。因此,法院判决支持了学校的决定,认定学校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合法。

案例评析

本案的处理有利于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以未成年人为主要工作、服务对象,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培训、监护、救助、看护、医疗等特殊职责的机构和单位,实行从业禁止制度。这些单位在招聘员工时,应当严格审查其背景,确保员工没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一旦发现员工存在此类记录,应当及时解聘,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安全和权益。

此外,本案也提醒用人单位在用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用工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避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劳动者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同时,劳动者也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这个案例不仅展示了劳动纠纷的解决过程,还强调了用人单位在用工过程中的法律责任和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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